渝農發〔2017〕228號
各區縣(自治縣)農委、畜牧獸醫局(中心)、蔬菜局、果業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市級有關部門,委屬有關事業單位:
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全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渝職改辦〔2017〕117號),結合全市農業、畜牧、獸醫、農機、水產專業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17年全市農業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我市各類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在崗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相應申報條件的人員、自由職業者、自主擇業軍轉干部(不含離退休人員以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二、申報時間
依據《2017年全市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日程安排》市農委職改辦受理農業、畜牧、獸醫、農機、水產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時間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程序
依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規定〉〈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規定〉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131號)開展申報評審工作。按本人申報、單位推薦、部門審查、評委會評審、評審結果核準的程序進行。
(一)本人申報
事業單位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單位主管部門審核推薦上報;國有企業人員向所在企業提出申請,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上報;非公單位人員(含自由職業者、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存檔機構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審核推薦報送。
破格申報的人員須經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審查同意。
(二)單位推薦
各單位應結合申報人考核及履職情況擇優確定推薦人選。
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和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嚴格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準確、齊備,并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
各單位須將擬推薦人員的《重慶市 系列高級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和《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表》中“任現職以來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 (項目、課題成果、獲獎)等有關材料在本單位公開場所和辦公平臺集中公示3個工作日。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報評審材料須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署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送單位負責人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按人事管理權限上報。未經公示的材料不得報送。
(三)部門審查
申報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單位人員申報材料的復審工作,復審時應對申報人提供的材料重新核對,以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并按系列(專業)填寫《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送審名冊》在本部門公開場所或公眾信息網集中公示3個工作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報評審材料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再按人事管理權限報送同級人力社保(職改)部門。
區縣人力社保(職改)、市級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本系統企事業單位人員申報材料的審核和呈報工作,對審查和公示無異議的,分別在《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送審名冊》、《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呈報單位意見”簽章,連同申報材料報送市農委職改辦(《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送審名冊》還需報送電子件)。
(四)評委會評審
市農委職改辦將按規定的評審范圍、權限和程序受理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資格條件、不屬于受理范圍或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將不予受理。
對申報材料在評審會評審前,接到投訴舉報且查證屬實的;或在評審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并被查證屬實的,評委會將終止對其評審。終止評審的材料將作為查證依據不退還。
(五)評審結果核準
評審工作結束后,評審通過人員名單需經市職改辦公示、審批。市農委職改辦將在重慶市農業農村信息網上與市職改辦同期公示5個工作日。申報人所在單位收到任職資格通知后,應在1個月內領取本區縣、本部門申報評審材料,逾期未領取的,如有遺失,責任自負。
四、有關規定及要求
(一)申報條件
申報農業、畜牧、獸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按《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農業(畜牧、獸醫)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渝職改辦〔2009〕193號)的規定執行;申報農機、水產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按《重慶市工程技術農機、林業、水產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辦法(試行)》(渝職改辦〔2012〕66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執行。
依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全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渝職改辦〔2017〕117號)“進一步弱化論文要求,除高校、科研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論文破格申報條件”的規定,農業系列5個專業均取消論文破格申報。
1.專業知識:申報農業、畜牧、獸醫、農機、水產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包括轉評)的專業技術人員,均應通過全市統一組織的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2﹒外語、計算機: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自主確定。
各單位報送申報材料時,需提供用人單位明確的關于申報職稱資格外語、計算機的文件規定,以便于評委會審核。
3﹒繼續教育:按照《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調整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及繼續教育有關政策的通知》(渝職改辦〔2009〕290號)執行。
(二)轉評要求
凡轉系列(專業)評定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按《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初定、確認、轉評和多評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職改辦〔2010〕73號)的規定執行。
(三)紀律要求
申報人要認真履行“誠信承諾”,一個年度內通過正常申報渠道只能申報一次專業技術資格,且不得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對不講誠信、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材料或違反有關規定,經查實有學歷(學位)、職稱證書,獲獎或成果證明材料造假的;論文論著抄襲、剽竊的;業績材料造假的;弄虛作假掛靠其他單位申報的;其他嚴重違規行為等情形的。尚未通過評審的,終止申報資格;已通過評審的,宣布評審結果無效,收回已辦職稱證書,記入“失信黑名單”,5年內不準其申報專業技術資格。
單位推薦和主管部門、職改部門審查要強化“真實保證”和“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把關不嚴,違反規定程序,為申報人出具虛假證明的;為掛靠本單位申報人員提供便利的;故意不按規定層級和規定程序報送材料的;審查材料把關不嚴,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其他重大違規行為等情形的,一經查實,記入“失信單位黑名單”,并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
(四)評審費
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5〕123號)相關規定,高級資格評審費每人420元。
五、申報材料
申報職稱提供的各類有效證件、證書、論文論著等申報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印章(不能用蓋騎縫章代替)。申報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表》(一式2份,雙面打印);《重慶市 系列高級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農業專業一式20份、其他專業一式15份,A3紙打印,控制在1頁內,勿裝訂)。申報材料中,申請人姓名、填表人、《誠信承諾書》、《申報誠信情況說明》等需申報人、審核人、單位負責人簽字或簽名處需本人手寫簽名。
2.項目、成果及獲獎證書等復印件須加蓋公章。任職以來獲得的項目、課題成果、獲獎等填寫在《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表》中“任現職以來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 欄內。
3.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考評結合等考試成績單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通過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其他學歷學位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查閱檔案或在學信網上確認。
4.論文、論著,學術、技術報告等復印件須加蓋公章。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的論文論著全文2篇,其余論文論著只需提供封面、目錄、論文首頁。單位審核論文(著作)時,應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檢索、審驗。
具體材料要求參見《重慶市農業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要求》(見附件5)。上述各項材料除單獨注明的外,請一律用A4紙印制。
聯系單位:重慶市農業委員會職改辦。
聯系地址:重慶市北部新區黃山大道東段186號15-1。
郵政編碼:401121。
聯 系 人:湯傳平、夏緣。
聯系電話:89133183、89133362。
郵 箱:413075976@qq.com。
附件下載詳見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公眾信息網:
4.委托評審函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職稱改革辦公室
2017年9月4日
渝公網安備 50009802501432號